保护湿地,人与自然和谐共生!

本网讯(当湿)湿地被誉为“地球之肾”,与森林、海洋并称全球三大生态系统,发挥涵养水源、调节气候、改善环境、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。

2021年12月24日,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》,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。这是我国首次针对湿地保护进行的立法,从湿地资源管理、保护与利用、湿地修复、监督检查、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,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走向法治化。

湿地不仅是绿色资源更是生态屏障,保护湿地就是保护我们自己。湿地保护不仅在于一个阶段,在于一个人的行动,更在于全社会的不懈努力,让我们携起手来,共同保护湿地。